本校首頁|聯絡萬能|交通資訊 |简体中文|資安與智慧財產權|網站導覽 |回教務處
  • 教務長室
  • 課務組
  • 註冊組
  • 綜合業務組
  • 國際交流組
  • 教學組
  • 通識中心
  • 教務規章
  • 留言版
  • 常用連結
  • 招生專區
  • 延修生專區
  • 註冊資訊專區
  • 堅強的服務團隊
    堅強的服務團隊
Previous Next
延修生專區
  • 延修生輔導要點
  • 延修生收費標準
  • 延修生修業與畢業規定
延修生輔導要點
您現在的位置:首頁 > 延修生專區 > 延修生輔導要點

萬能學校財團法人萬能科技大學延修學生輔導要點

105年05月04日104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訂定

113年03月05日112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行政會議修訂

113年05月29日112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修訂

 

第一條  為使延長修業年限學生(以下簡稱延修生)能在有效輔導下認真向學,順利完成學業,特訂定萬能學校財團法人萬能科技大學延修生輔導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輔導對象為全校各學制延修生。

第二條  延修生未選課(註冊)及休學學期,逾下列門檻者應依學則規定予以退學:

  1. 各學制、特定班別及特定身分學生,得延長修業年限2年(4學期),依學則規定辦理。
  2. 累計在學期間休學學期數及延修期間未選課(註冊)學期數,至多4學期。

第三條  輔導面向:

  1. 註冊程序:依本校行事曆規定日期,向註冊組辦理編班註冊手續。
  2. 選課輔導:由各系辦公室進行選課輔導作業,於開學一週內完成。
  3. 課業輔導:由各系主任擔任課業輔導導師,並得召集延修生原班導師合作輔導,邀集學生檢視畢業學分狀況,進行畢業輔導與修課規劃。
  4. 生活輔導:由學務處負責獎懲、兵役、請假、住宿、生活起居等輔導。若延修生屬外國學生,應納入國際暨兩岸事務處人力關懷,對學生畢業、就業、留台做綜合輔導。
  5. 其它輔導:若有心理輔導必要,可先轉介本校諮商輔導組。

第四條  其他事項:

  1. 延修班輔導導師對延修生輔導事項與一般班導師同。
  2. 延修期間應遵守本校學則及各處室相關規章規定。
  3. 德育成績計算及獎懲規定同在校生;各項獎懲延續並累計其在校期間紀錄。
  4. 延修期間應繳費用,依會計室各學年度學雜費收費標準規定辦理;特定課程材料費及相關費用,依各院系規定辦理。

第五條  本要點經教務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告實施,修正時亦同。

教務長室 | 課務組 | 註冊組 | 綜合業務組 | 國際交流組 | 教學組 | 通識中心 | 教務規章 | 留言版 | 常用連結 | 招生專區 | 延修生專區 | 註冊資訊專區 TOP
320313 桃園市中壢區萬能路1號地圖 電話:03-4515811
IP:18.97.9.168|更新日期: 2026-04-15 | 管理者登入
Copyright © Vanung University .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