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能學校財團法人萬能科技大學延修學生輔導要點
105年05月04日104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訂定
113年03月05日112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行政會議修訂
113年05月29日112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修訂
第一條 為使延長修業年限學生(以下簡稱延修生)能在有效輔導下認真向學,順利完成學業,特訂定萬能學校財團法人萬能科技大學延修生輔導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輔導對象為全校各學制延修生。
第二條 延修生未選課(註冊)及休學學期,逾下列門檻者應依學則規定予以退學:
第三條 輔導面向:
第四條 其他事項:
第五條 本要點經教務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告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