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首頁|聯絡萬能|交通資訊 |简体中文|資安與智慧財產權|網站導覽
  • 校園資訊服務
  • 網路與郵件服務
  • 存廬紀念圖書館
  • 開放式課程
  • ODF推廣
  • 聯絡資訊
  • English
  • -
Previous Next
圖書資訊中心
  • 單位公告
  • 中心主任
  • 採購編目組
  • 流通閱覽組
  • 系統工程組
  • 系統發展組
  • 資訊服務組
  • 檔案下載
  • 法規辦法
單位公告
您現在的位置:首頁 > 圖書資訊中心 > 單位公告
公告主旨 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宣導
公告日期 2024/12/31~2025/12/31
連絡人  
連絡電話  
電子信箱  
相關連結 無
相關檔案 無
依教育部113年12月16日臺教技(三)字第1132303599W號函「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行動方案」辦理。
請各單位加強宣導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以下事項
(一) 加強影(複)印管理:請以契約明定校園內提供影印服務之廠商不得從事非法影印。[總務處事務組]
(二) 不得將未經授權之資料上傳教學平臺:依著作權法規定,影印他人著作,除有符合該法第44條至第65條規定之合理使用情形外,應事先取得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或授權。另不得將未經授權之資料上傳教學平臺,並定期檢視校內教學平臺,移除已逾授權之教學資源。[教務處課務組、教學單位]
(三) 勿以非法移轉所有權之方式散布著作原件:於社群網站散布國內、外之影音,如係整部影音或擷取大部分之影音,及對公眾提供可公開傳輸或重製著作之電腦程式等,已構成侵害著作權,如遭追訴恐須負刑事及民事等法律責任。[教學及行政單位]
(四) 線上教學亦應符合著作權相關規定:線上教學上傳資料仍應符合著作權法規定,教師對於教材上網有著作權疑慮,可向校內智慧財產權諮詢窗口洽詢。[教學單位、教務處]
(五) 教師資源配件的電子書、簡報檔(PPT)、題庫、詳解等檔案請勿直接提供學生:出版社提供之教師資源配件係源自受著作權保護的教科書,其著作權係歸屬第三方的編輯著作(如出版商),為保障著作權,請勿將教師資源配件檔案直接提供給學生。[教學單位、教務處]
(六) 遠距教學應採取合理技術措施之指引:著作權法已於111年6月15日修正第46條及增訂第46條之1,各校應依「著作權法第46條規定之遠距教學應採取合理技術措施之指引」辦理,以保障著作權人權益。[教學單位、教務處]
(七) 加強校園網路管理:請勿使用電腦或網路非法下載或複製非經授權之數位形式教科書(e-textbook),並建置學校智慧財產諮詢窗口提供師生諮詢,另於校園網站上建立校園保護智慧財產專區。[教學單位、教務處、圖資中心]
(八) 校園辦理各項競賽或活動應遵循著作權相關規範:社團、系(所)、行政單位或師生於參加學校自辦或其他單位辦理之各類競賽時,應注意各項使用資源(如:多媒體、音樂播放、美術設計等)是否涉著作權法。[教學單位、學務處]
(九) 請多運用教師授課著作權錦囊: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業更新「教師授課著作權錦囊」,俾利教師瞭解教材應用涉及之著作權相關規範。[教學單位、教務處通識中心]
(十) 智慧財產相關知識可納入課程內容:請各校就學校整體課程規劃,引進業界智慧財產專家共同發展,並開設相關專業課程及學程,培育智慧財產經營實務人才。[教學單位、教務處通識中心]
回公告列表
校園資訊服務 | 網路與郵件服務 | 存廬紀念圖書館 | 開放式課程 | ODF推廣 | 聯絡資訊 | English TOP
320313 桃園市中壢區萬能路1號地圖 電話:03-4515811 分機 27000
IP:18.97.14.89|更新日期: 2025-11-03 | 管理者登入
Copyright © Vanung University Library and Information center.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