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對象 學歷:高中/職(含)以上 資格條件:一般參訓身份者:(補助參訓費用80%) (一) 本計畫補助對象為年滿十五歲以上,具就業保險、勞工 保險或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身分之在職勞工,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 具本國籍。 2. 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 3. 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六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之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或取得居留身分之泰國、緬甸、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且依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取得工作許可者。 4. 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並取得工作許可者。 前項年齡及補助資格以開訓日為基準日。 (二) 對於網頁設計、網路創業、網拍攝影,欲學習相關技能之在職勞工。 *補助費用 政府補助一般勞工訓練費用80%、補助全額訓練費用適用對象訓練費用100%缺席時數未逾訓練總時數之1/5,且取得結訓證書者(學分班之學員須取得學分證明),經行政程序核可後,始可取得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之補助。 報名方式 採線上報名自108年1月2日起原產業人才投資方案報名網站,將轉移至 https://ojt.wda.gov.tw 接續提供服務。 *注意事項 1.訓練單位得先收取全額訓練費用,並與學員簽訂契約。 2.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原住民、身心障礙者、中高齡者、獨力負擔家計者、家庭暴力被害人、更生受保護人、其他依就業服務法第24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65歲(含)以上者、因犯罪行為被害死亡者之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之本人、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等在職勞工為全額補助對象,報名時須備齊相關資料。 3.缺席時數未逾訓練總時數之1/5,且取得結訓證書者(學分班之學員須取得學分證明),經行政程序核可後,始可取得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之補助。 【注意:本課程因接受政府輔助,學費不再搭配其他非學分班優惠方案】 *退費辦法 參訓學員已繳納訓練費用,但因個人因素,於開訓前辦理退訓者,訓練單位應依下列規定辦理退費: (一)非學分班訓練單位最多得收取本署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餘者退還學員。 (二)學分班退費標準依教育部規定辦理。 已開訓但未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訓練單位應退還本署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十。 匯款退費者,學員須自行負擔匯款手續費用或於退款金額中扣除。 已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不予退費。
*上課地點 萬能科技大學G307 洽詢專線 (03) 451-5811 分機 20703 傳真號碼 (03) 451-4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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